更改了标准的范围(见第 1章,2008 年版的第 1章)
更改了术语和定义(见第 3 章,2008 年版的第 3 章);
删除了本参数(见2008 年版的 4.2);
更改了双门灭菌器的要求(见 5.1.1.2,2008 年版的 5.4.2);
更改了测试连接器的要求(见 5.1.1.3,2008 年版的 54.3);
删除了正常工作条件(见 2008 年版的 5.1);
更改了结构与灭菌室尺寸的要求(见 5.2.1.1,2008 年版的 5.2.3);
删除了外观的要求(见 2008 年版的 5.2.15.2.2);
删除了材料的要求(见 2008 年版的 5.3);
删除了联锁装置的要求(见 2008 年版的 5.4.1.2);
删除了隔热材料的要求(见 2008 年版的 5.4.4);
更改了管道的要求(见 5.2.2.1,2008 年版的 5.5.1);
更改了蒸汽发生装置的要求(见 5.2.2.2,2008 年版的 5.5.2);
更改了空气过滤器的要求(见 5.2.2.3,2008 年版的 5.5.3);
更改了测量系统、显示和记录装置的内容(见 5.2.3,2008 年版的 5.6);
更改了控制系统的要求(见 5.2.4,2008 年版的 5.7);
更改了 BD 测试的判定标准(见 5.3.1.1,2008 年版的 5.8.1.1);
更改了生物指示物的杀灭的相关要求、试验方法及附录(见 5.3.2、6.4.2、D.3,2008 年版的f5.8.2、6.8.2、F.8);
增加了饱和蒸汽理论温度的计算方法 (见 5.3.3.1 c) ;
更改了小负载温度的要求[见 5.3.3.1 d),2008 年版的 5.8.3.2 d)];
更改了满负载温度的要求[见 5.3.3.2 d),2008 年版的 5.8.3.3 d)];
删除了标记的相关要求(见 2008 年版的 5.12);
更改了空腔负载试验的要求(见 6.4.1.2,2008 年版的 6.8.1.2);
增加了温度性能试验中无线温度传感器的相关要求(见 6.4.3,2008 年版的 6.8.3);
更改了噪声试验的试验要求(见 6.4.6,2008 年版的 6.9);
将规范性附录“小负载温度试验期间的温度与时间允许范围”更改为资料性附录(见附录 C.z2008 年版的附录 E);
更改了规范性附录“测试仪器、设备和材料”的要求(见附录 D,2008 年版的附录 F)